问题 问答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2009年3月1日,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8日。甲方依据合同推荐某电梯安装单位(以厂简称“丙方”)作为本项目电梯安装施工单位,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施工监理。
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对本项目今后的工作作了如下安排。
(1)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管理实施规划”。
(2)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由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3)由项目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
(4)由项目商务经理负责与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的组织协调工作,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2009年5月15日,项目经理和项目商务经理一起向甲方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甲方说:“监理单位正在对4月份的工程量进行核对,工程进度款还要等一等。”项目经理立即停止施工,以催要工程进度款。
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采购的一部电梯导轨型号到货错误,需要退换。丙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申请,要求补偿因退换导轨造成的费用损失。监理说:“此事应先找乙方。”丙方找到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回答:“你们是甲方推荐的,费用直接找甲方要,此事与我们没有关系。”

问题


指出乙方停止施工以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的做法和甲方的答复各有何不妥之处。

答案

参考答案:乙方停工不妥。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没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阳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 、企业所得税税率25%,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阳光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于2009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假设阳光公司2008年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2008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分别为43.8万元和38.5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阳光公司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年2余额28日完成。阳光公司发生如下纳税调整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8年12月31日对账面价值为1400万元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进行首次减值测试,测试表明其可回收金额为125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0万元。
(2)2008年12月31日对12月10日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期末计量,其购买成本为22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万元。
(3)2008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中含有因违反环保规定支付的罚款100万元。
(4)2008年公司发生研发支出12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4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8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按税法规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照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分期摊销(不考虑此项摊销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公司开发的无形资产于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开始摊销。
(5)2009年1月10日,公司发现2007年漏记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50万元;按税法规定,该项折旧费用已超过允许税前扣除的期限。
(6)2009年2月15日,公司收到甲公司退回的2008年11月4日向其销售的一批商品,并向甲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0万元,结转的销售成本为180万元。该批商品的货款年末尚未收到,公司已按应收账款的5%计提了坏账准备;按税法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假设阳光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阳光公司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的期末余额是( )万元。

A.0

B.5.0

C.37.5

D.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