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总价为5000万元,合同工期为12个月,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使施工单位停工待图1个月。在基础施工时,施工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自行将原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由C18提高到C20。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费用索赔如下。

(1)由于业主方修改设计图纸延误1个月的有关费用损失。

人工窝工费用损失=月工作日×日工作班数×延误月数×工日费×每班工作人数

20×2×1×30×30=3.6(万元)

机械设备闲置费用损失=月工作日×日工作班数×每班机械台数×延误月数×机械台班费

20×2×2×1×600=4.8(万元)

现场管理费=合同总价/工期×现场管理费率×延误时间

5000/12×1.0%×1=4.17(万元)

公司管理费=合同价/工期×公司管理费率×延误时间

5000/12×6%×1=25.0(万元)

利润=合同总价/工期×利润率×延误时间

5000/12×5%×1=2.83(万元)

合计58.40万元

(2)由于基础混凝土强度的提高导致费用增加10万元。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接受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为什么?

(2)施工单位提出索赔,一般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3)如果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索赔程序提出了上述费用索赔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施工单位所提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4)监理工程师做出的索赔处理决定是不是终局性的对当事双方有无强制性约束力?

答案

参考答案:

(1)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接受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因为不符合一般索赔程序的常规。通常,施工单位应当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表示索赔的愿望和要求。如果超过这个期限,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索赔要求。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时才提出该项索赔要求,显然已超过索赔的有效期限。

(2)索赔程序通常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表达索赔要求。

②索赔准备。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提交索赔报告前,应进行以下主要的准备工作:对索赔事件进行调查、了解;损害事件原因分析;明确索赔根据及理由;损失调查;收集证据;起草索赔报告。

③提交索赔报告。在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承包商应递交正式的索赔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有关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依据、索赔要求的经济补偿和工期延长的详细计算等。

④监理工程师审查索赔报告。

⑤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协商补偿达成共识。

⑥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处理决定。

⑦业主审查索赔处理。

⑧承包商对最终索赔处理的决定。

(3)监理工程师对所提索赔额的处理意见如下。

①由于业主图纸延误造成的人工窝工及机械闲置费用损失,应给予补偿。但原计算方法不当。人工费不应按工日计算,机械费用不应按台班费计算,而应按人工及机械的闲置费(机械折旧费或租赁费)计算。若人工或机械调做其他工作,可考虑生产效率下降而导致增加的费用。

②管理费的计算(公司管理及现场管理费)不能以合同总价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而应以直接费用为基数乘以费率来计算。

③利润已包括在各项工程内容的价格内,除工程范围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可考虑利润补偿外,由于延误工期并未削减某项工作的实施而导致利润减少,故不应再给予利润补偿。

④由于提高基础混凝土强度而导致的费用增加,是属于施工单位本身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不是业主方的要求,也不是设计、合同及规范的要求,所以这部分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4)监理工程师做出的索赔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的,对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认为该处理决定不公正,都可提请监理工程师重新考虑,或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进一步证明,要求监理工程师进行适当的修改、补充或让步。如监理工程师仍坚持原决定或承包商对新的决定仍不同意,可按合同中有关条款提请仲裁。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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