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李某原是佐天公司的业务经理,已辞职。某日,李某接到老客户庄洋公司的电话,称庄洋公司现有一批特级大米因客户突然毁约退货而急需脱手,问佐天公司是否有意购买。李某看价格比市场价低一些,对佐天公司来说是赚钱买卖,而且庄洋公司又是老客户信得过,便立刻去联系佐天公司总经理,不料总经理已于前一日出差了。李某觉得事不宜迟,决定先应承了庄洋公司再说,于是和庄洋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于当天晚上联系上佐天公司总经理,告知此事。总经理表示认可这个合同,并通过银行迅速支付了货款。验货时,佐天公司发现大米是一级大米而非合同所称的特级大米。原来,另外一家公司出价更高,庄洋公司就把那批特级大米给了它。佐天公司于是将庄洋公司诉至法院。
问:(1)李某与庄洋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是什么
(2)庄洋公司能否以李某签订合同时尚未得到佐天公司同意为由,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
(3)佐天公司可以提出何种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1)该行为的性质是表见代理。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况。本案中李某已经辞职,属于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且相对人庄洋公司作为佐天公司的老客户经常和作为佐天公司业务经理的李某打交道,有理由相信李某有代理权,因此,李某的行为成立表见代理。
(2)不能,因为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是行为确定有效。《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3)佐天公司可拒收货物,解除合同,并要求庄洋公司返还已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受领交付,但要求按一级大米而非特级大米的价格计算货款,并要求庄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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