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城乡规划、有关法律规范和规划许可,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守的行政处罚原则是()。

A.处罚法定和公开、公正的原则

B.处罚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D.处罚救济原则

E.受行政处罚了应免除民事责任的原则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E

解析:

在城市建设中,对违反城乡规划、有关法律规范和规划许可,尚未构成犯罪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授权给予行政处罚,这是维护城乡规划、维护建设秩序的一种行政手段,也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但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了行政处罚权,不能随意处置,更不能想怎么罚就怎么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很多,什么情况下适用什么处罚种类,处罚是否适当,应该遵守一定的行政处罚原则。本题的题意就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A项说,处罚法定和公开、公正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即依法进行,还应公正和公开进行,不能对熟人、关系户有所偏袒。因此,A项是必须选择的。B项,是不是也该选择呢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意思是说违法的事实、情节调查清楚之后,根据其违法程度和后果来衡量对城市建设影响程度是否严重,是不是可以改正。一经检查,立即改正了,就可以不处罚。坚持不改正的,后果又严重的,应该重罚。所以B项的原则是行政处罚应遵守的原则之一。C项原则是说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该予以教育,我国历来不赞成不教而诛的政策。在检查和处罚过程中,不仅要告诉违法者什么是违法的,违法了怎么办,还要告诉为什么要处罚,为什么是这样处罚而不是那样处罚,而且还应当进行法制知识、守法教育等。这是在处理违法建设时应当遵循的一条原则。D项是说违法者受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之后,有民事责任的可以免除了。对这一点,有的人也许不是很清楚,认为执法者只管执法范围的事,还管什么民事责任,当然可以不管。但有民事责任的,不是执法者去管民事责任,而是必须告诉违法者,处罚只对你的违法行为,至于由此引起的民事责任还得由你负责。比如,违法者在进行建设时,由于移位侵占了邻里的用地,或者由于擅自增加层高,增加了房屋的高度,遮挡了邻楼的阳光。这种情况,如果拆除了,当然消除了损害别人的利益。但在行政处罚时,经衡量其具体情况还不应处以拆除,处以其他类型的行政处罚,其损害邻里的利益不因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而消除,违法者仍然应当承担这种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责任。这么说,D项是不能选择的了是的。处罚救济又是怎么回事呢处罚救济又称行政救济。违法者受到行政处罚以后,认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该处罚,或者认为处罚过重,总之,违法者对行政处罚不服。有什么途径可以表示不服、提出免除处罚或者重新处理呢现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这些法律都是维护法人、公民合法权益的,违反者可以依法申请复议、进行行政诉讼,法人、公民如果有理,行政机关执法有错,就应得到纠正。造成损失的可以得到赔偿。这就是处罚救济或称行政救济。这么说,E项也是符合题意的选择。归纳以上分析,本题的正确选择应是A、B、C、E四项。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