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工业企业在2011年年初汇算清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对有关收支项目进行纳税调整后,将全年会计利润500万元调整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已缴纳所得税额为150万元。税务部门在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以下几项业务:
(1)4月,该企业购入机器设备一台,购置总成本80万元,使用期为10年,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残值比例按5%)
(2)6月,该企业为解决职工子女上学问题,直接向某小学捐款5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以及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将购入机器设备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该企业将捐款5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计算该企业当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参考答案:(1)该企业将购入机器设备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不正确。根据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2)该企业将捐款5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不正确。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直接捐款不属于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3)该企业当年设备折旧税前扣除额=80×(1-5%)÷10÷12×8=5.07(万元);
该企业当年应补税的所得额=(80-5.07)+50=124.93(万元);
该企业当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124.93×25%=31.23(万元)。

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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