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市居民王某,于2009年1月以60万元购得一临街商铺,同时支付相关税费1.2万元,购置后一直对外出租。2011年8月,将临街商铺改租为卖,以100万元转让给他人,经相关评估机构评定,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为9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8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1)计算王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计算王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印花税。
(3)计算王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4)计算王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参考答案:(1)转让购置的房屋,以转让收入减去购置房产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0-60)×5%×(1+7%+3%)=2.2(万元)
(2)应纳印花税=100×0.05%=0.05(万元)
(3)可扣除项目=90×80%+2.2+0.05=74.25(万元)
增值额=100-74.25=25.75(万元)
增值率=25.75÷74.25=34.68%
应纳土地增值税=25.75×30%=7.73(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100-60-2.2-0.05-7.73)=30.02(万元)
转让商铺缴纳个税=30.02×20%=6.00(万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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