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位于市区的某制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度相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占地30000平方米,其中,库房占地18000平方米,生产车间占地6000平方米,托儿所占地4000平方米,厂区内道路及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
(2)企业拥有货车15辆(每辆自重30吨),通勤用的大型客车3辆(每辆乘40人),4座小轿车10辆。
(3)当年销售药品800吨,共计20000万元(不含税价格)。
(4)购进已税制药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购货金额2000万元、进项税额300万元,原料全部验收入库;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200万元,装卸费和保险费45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5)收购农民种植的中草药原料,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累计2800万元。
(说明: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税额10元,载货汽车年纳税额每吨60元,乘人汽车6座以下的年纳税额400元,6座以上的年纳税额6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计算应缴纳的车船税。
(3)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销项税额。
(5)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答案

参考答案:(1)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8000+6000+2000)×10=26(万元)
(2)应缴纳的车船税=(15×30×60+3×600+10×400)÷1000=3.28(万元)
(3)进项税额=300+200×7%+2800×13%=678(万元)
(4)销项税额=20000×17%=3400(万元)
(5)应缴纳的增值税=3400-678=2722(万元)
(6)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722×(5%+3%)=217.76(万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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