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百货商场是一般纳税人,2011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壁灯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60000元,增值税28000元,这批壁灯50%用于基建库房工程,50%用于零售,取得含税收入140000元。
(2)购入篮球6000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00元,增值税12000元,将其中300个捐赠给希望工程,其余以每个150元的零售价全部销售。
(3)收取某高档西装进场费30000元,允许该服装厂的西装进店销售1年。
(4)将废旧包装物卖给废品回收公司,取得支票8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1)该企业当期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税额。
(2)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额。
(3)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额。
(4)该企业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案

参考答案:(1)该企业当期增值税进项可抵扣税额=28000×50%+12000=26000(元)
(2)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额=(140000+6000×150+8000)÷(1+17%)×17%=152273.50(元)
(3)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额=152273.50-26000=126273.50(元)
(4)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30000×5%=1500(元)

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