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简答题

国家有关部门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十分严重,仅审计机关审计查出的国有企业由于违规担保、投资和借贷等,已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一年就有70亿左右。请运用政治生活的相关知识,你认为国家机关如何才能做到正确决策,决策利民?(12分)

答案

(1)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人民意志的人进入决策机关,参与、审议、监督、制定、决策,这是使各项决策能够反映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

(2)要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在作出决策前,决策机关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了解社情民意。

(3)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组织专家对决策加以研究论证,听取专家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4)要将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及召开听证会,听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帮助决策机关修正、完善方案。

(5)要完善民主监督,充分让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

本题考查有关国家正确决策,决策利民的方式。国家决策应本着利国利民的原则,注重以人为本,把个人与国家的利益分开,做到清政廉洁,以大局为重,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具体的方式可以为(1)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人民意志的人进入决策机关,参与、审议、监督、制定、决策,这是使各项决策能够反映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2)要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在作出决策前,决策机关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了解社情民意。(3)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组织专家对决策加以研究论证,听取专家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4)要将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及召开听证会,听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帮助决策机关修正、完善方案。(5)要完善民主监督,充分让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

问答题

案情:2006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销售科长郭某(三人均为某国有汽车集团委派)一起,将13万余元货款投入他们在深圳开办的一家美食城,该美食城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货款无法收回。另外,李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经销部副部长期间,从某公司收货款20万元,并提走2辆高级轿车。后李某将该公司欠该汽车公司的货款冲减了32万余元,从而将这20万元货款非法占有。
2008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李某、郭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构成挪用资金罪;对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非法占有该汽车公司20万元货款的行为,认定不构成贪污罪。后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2009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均系某汽车集团(国有企业)委派的干部,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3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李某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于是撤销一审判决,分别改判黄某、李某、郭某有期徒刑3年、13年、1年。
问题:

本案抗诉的途径如何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