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2007年2月1日,家住青岛市的王某第一次工作就与上海市的甲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日工资50元,实行标准工时制,且王某不得要求甲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甲公司安排王某在南京市的服装加工厂上班,另查王某的户籍所在地为邯郸市。甲公司自2008年5月开始拖欠王某工资。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安排王某加班,亦未支付加班费。2009年8月1日,王某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各项中,关于2009年5月1日王某加班的表述正确的是()。

A.若甲公司安排补休,则不必支付加班费

B.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应向王某支付不低于100元的工资

C.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应向王某支付不低于150元的工资

D.甲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甲公司按应付金额2倍以上的标准向王某加付赔偿金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1)选项ABC: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存在补休的情况;

(2)选项D: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多项选择题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