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700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销售成本3000万元。
(2)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
(3)发生营业税金及附加200万元,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00万元。
(4)发生销售费用12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5)发生管理费用700万元,其中含支付给其他企业的管理费200万元。
(6)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支付的全年利息40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7)发生营业外支出150万元,其中含向供货商支付的违约金30万元,支付交通罚款3万元。
(8)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合理工资1000万元,职工福利费12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
已知:
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2013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万元。
A.378.25
B.380.75
C.478.25
D.480.75
参考答案:B
解析:
①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②支付交通罚款3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③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000×14%=140(万元)>12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不需要作纳税调整;拨缴的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000×2%=20(万元)<30万元,只能扣除20万元,需要纳税调增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000×2.5%=25(万元)>2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不需要纳税调整;
④该企业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7000-3000-200-1050-500-190-(150-3)+10=1923(万元);
⑤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923×25%-100=380.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