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
甲国人艾某在甲国打工时因不满雇主詹某,炸毁了詹某的厂房和住所,逃至乙国。艾某的行为根据甲国刑法,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A.如甲国向乙国提出引渡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将艾某引渡给甲国
B.如艾某向乙国提出庇护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对艾某进行庇护
C.乙国可以既不对艾某进行庇护,也不将其引渡给甲国
D.甲国可以在乙国法院对艾某提起刑事诉讼
参考答案:C
解析:引渡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引渡的主体是国家,引渡是国家之间进行的。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本题中,由于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双边或多边公约,因此,乙国无引渡义务,A项错误。庇护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而遭受追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和居留,给予保护。庇护是国家的主权行为,是基于领土主权而引申出来的权利,因此,对于那些人给予庇护是国家的权利,国家通常没有必要给予庇护的义务,所以B项错误。根据上述分析,可知乙国既可以不对艾某进行庇护,也可以不将其引渡给甲国。因此,本题所述情形下,C 项当选。在国际法上,一国不能以国家名义在另一国法院对个人提起刑事诉讼,因此,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