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等六位股东各出资30万元于2004年2月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5年来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但为了扩大再生产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2010年股东会上,乙提议进行利涧分配,但股东会仍然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在表决时,乙投了反对票。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股东会决议无效
B.乙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股东会决议
C.乙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D.乙可不经其他股东同意而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人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