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张某、王某、李某以捡破烂和偷窃为生,一日商定对居住在铁路立交桥东侧河边一条水泥船上以收破烂为生的陈某实施抢劫,同时以张某为主初步策划了抢劫过程中的具体分工。当晚9点左右,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前往陈某居住的水泥船附近伺机作案,并准备了石块和尼龙绳等作案工具。晚12点左右,按照事先的分工,由李某、王某持尼龙绳在舱外守候,张某则以找席子睡觉为由进入陈某居住的船舱。张某先用手掐陈某的颈部,陈某挣脱后逃向舱门,并呼救。守在舱口的李某与王某即用尼龙绳套住陈某的头颈并紧勒,随即张某也参与,李某则脱手用砖块和小板凳砸陈某的头部,王某也随即用石块和螺纹钢击打陈某的头部。三人将陈某杀死后,在船舱中劫得现金800元,然后逃离现场。
问:张某等3人构成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当场抢走财物或者迫使受害人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财物的,即在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将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杀死,剥夺其反抗能力,当场劫走其财物的,杀人是劫走财物的必要手段。此类案件应定抢劫罪。
在本案中,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潜入作为陈某家庭生活场所的船只,采用暴力手段将陈某杀死后再劫取现金,已触犯《刑法》第263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属于入户抢劫,又因抢劫致人死亡,属于量刑时应该考虑的从重情节。因此,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多项选择题

2003年4月,某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某企业200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在销售和收款业务循环审计过程中,有关情况和资料如下:1. 该企业的销售和收款业务循环职责分工包括:销售部门无权批准赊销,发货与开票相互独立,应收账款会计员负责编制、寄送对账单,坏账注销与否由应收账款会计员决定。2. 在符合性测试中,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的方法选取一定数量的销售发票,审查相关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抽样前,确定的可靠性水平为95%,精确限度为5%,预计总体错误率为1%。样本量确定表如下:样本量确定表(可靠性水平:95%)

3. 在对营业收入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首先对2002年各月主营业务收入进行趋势分析,发现12月份发生额异常大。4. 审计人员重点抽查了12月份产品销售业务,发现以下情况(售价均不含增值税):(1)12月6日,该企业向A公司出售设备一台,并负责安装调试,售价120 000元,当日收到A公司20 000元货款,其余货款待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后支付。该企业当日确认销售收入120 000元。经调查,该设备目前尚未安装完毕。 (2)12月10日,该企业与B公司签订售价600 000元的设备销售合同,并于当日确认销售收入600 000元。 (3)12月18日,C公司交来支票,向该企业购买售价为300000元的不需安装设备一台。该企业当日即将提货单和销售发票开出交给C公司,并于当日确认了销售收入300 000元。(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从下列问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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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审查该企业是否存在其他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况,审计人员还可以采用的审计程序有:()。

A.对存货进行监盘,并结合分析性复核

B.对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期测试

C.发函询证应收账款

D.审查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