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46~61题: 王刚,男,父母健在,还有一个15岁的弟弟王志和父母生活在一起。2005年5月,王刚与李青结婚,2008年在一次外出时,王刚不幸车祸身亡,而李青当时已经怀孕7个月。经查,王刚的家庭财产包括30万元银行存款,市价70万元的房子(该房子为王刚在结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的,购买时价值为50万元,首付30万元,2007年底夫妻二人才将所有房款交完,包括本金20万元和利息及其他费用6万元,并拿到产权证,产权证上的权利人登记为王刚),20万元的汽车,还有家电等其他财产共10万元。 |
可分得王刚遗产的人为( )。
A.王刚的父亲、王刚的母亲、李青
B.王刚的父亲、王刚的母亲、李青、王志
C.王刚的父亲、王刚的母亲、李青、未出生的孩子
D.王刚的父亲、王刚的母亲、李青、未出生的孩子、王志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对于即将出生的子女,要注意法律关于胎儿必留份额的规定,即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因此,可分得王刚遗产的人除了第一顺序继承人(王刚的父亲、王刚的母亲、李青)之外,还应包括未出生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