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对合并血栓高危的高血压患者,为进行一、二级预防提倡联合应用()。

A.阿司匹林

B.叶酸+维生素B6+维生素B12

C.ACEI+β受体阻滞剂

D.呋塞米

E.布地奈德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高血压合并其他疾病的治疗。对于伴同型半胱氨酸血升高的高血压者(H型高血压),需同时考虑控制血压和同型单胱氨酸血水平,适量补充叶酸与维生素B6和B12,可降低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水平。对合并心肌梗死和心力衰竭的高血压患者首先考虑ACEI或ARB和β受体阻滞剂。对所有无禁忌证的心血管病高危者(心绞痛、动脉粥样硬化、短暂性脑缺血等)应作"心血管事件"的一级预防,口服阿司匹林75~150mg/d,对阿司匹林有禁忌证者可服氯吡格雷75mg/d。高血压合并肾病(包括糖尿病肾病)应严格控制血压(130/80mmHg),当尿蛋白>1g/d时,血压目标应<125/75mmHg;并尽可能将尿蛋白降至正常。一般需用一种以上,甚至三种药物方能使血压控制达标,首选ACEI/ARB,常与CCB、小剂量利尿剂联合应用。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2006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销售科长郭某(三人均为某国有汽车集团委派)一起,将13万余元货款投入他们在深圳开办的一家美食城,该美食城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货款无法收回。另外,李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经销部副部长期间,从某公司收货款20万元,并提走2辆高级轿车。后李某将该公司欠该汽车公司的货款冲减了32万余元,从而将这20万元货款非法占有。
2008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李某、郭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构成挪用资金罪;对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非法占有该汽车公司20万元货款的行为,认定不构成贪污罪。后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2009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均系某汽车集团(国有企业)委派的干部,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3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李某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于是撤销一审判决,分别改判黄某、李某、郭某有期徒刑3年、13年、1年。
问题:

一审法院能否对起诉涉及的部分内容不予认定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