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冯某在某市开设一家夜总会并非法提供色情服务。冯某要求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行集体吃住、统一收费、定期体检和发避孕工具的措施。1998年2月,在冯某掌控下的一卖淫女陆某将一名刚满13周岁的女孩邵某引诱来卖淫。1998年3月,出租汽车司机罗某得知公安机关晚上要检查娱乐场所,便给冯某报信,使夜总会躲过了公安机关查处。但公安机关最终于1998年6月查封了夜总会并发现经常在夜总会嫖娟的陈某患有严重的性病(陈某自己也知道自己患有性病)。陈某还交代他曾嫖宿过邵某,并知道其未满14岁。邵某也承认曾与陈某嫖宿过。嫖客陈某的行为在刑法上应如何定性
A. * * 淫幼女罪
B.嫖宿幼女罪
C.传播性病罪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B,C
解析:根据《刑法》第360条第2款之规定,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本安中,陈某对邵某进行嫖宿,且明知邵某未满14周岁,因此陈某嫖宿邵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嫖宿幼女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60条第1款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值得注意的是要求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的性病。本案中,陈某明知自己患有性病仍进行嫖娼,因而构成传播性病罪。因此,本题的答案应该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