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建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建筑装修材料的销售,同时兼营装修业务和工具租赁业务。该公司对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分别进行核算。
2009年4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某工厂购进涂料一批,货款已付,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50000元(不含增值税);
(2)销售商品的销售额共计397800元(含增值税),其中包括本月购进涂料全部对外销售的销售额105300元;
(3)出租装修工具收入20000元;
(4)承揽装修业务收入30000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建筑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
要求: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和应纳营业税税额。

答案

参考答案:解:出租装修工具、承揽装修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
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397800/(1+17%)×17%-50000×17%
=49 300(元)
出租装修工具应纳营业税税额
=200000×5%
=1000(元)
承揽装修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
=30000×3%
=900(元)
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1000+900=1900(元)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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