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法律责任是与义务相关的概念。一个人在法律上要对一定行为负责,或者他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意思就是,他作相反行为时,他应受制裁。”
“人的某类行为之所以引起制裁,就因为它是不法行为,这种推定是不正确的。它是一个不法行为,就因为它引起了法律制裁。从一个以实在法为唯一对象的理论来看,除了行为是制裁的条件这一点以外,不法行为就无其他标准,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法行为。”
“不法行为并不是‘法律的违反’,确是法律规范存在的特定形态,法律规范的效力丝毫没有遭到不法行为的危害。”
“法律秩序所立出作为制裁条件的,不仅是损害已经造成,而且还要是从其财产中取得赔偿的那个人并不自愿地赔偿损失。”
以上是凯尔森在《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关于法律责任、违法行为、法律制裁等方面的一些观点,结合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分析这些观点的合理性与不足。

答案

参考答案:合理性表现在:(1)看到了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密切关系。(2)注意到了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的区别。
局限性表现在:(1)否认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原因。(2)否认违法行为是对法律规范的违反,仅认为是法律规范的一种特殊形态。

填空题
单项选择题

抗体与酶都是高分子物质,在进化过程中形成各自不同的使命。它们的结构虽然不同,但却具有两大共性:都是蛋白质,都能高选择性高紧密性地与靶分子结合,抗体特异性地结合抗原且帮助巨噬细胞摄入,并摧毁抗原,酶则高选择性地结合化学反应中特定结构的物质,并催化化学反应,使反应在温和条件下高效率地进行。 

但酶的种类与抗体的种类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已知的酶仅有几千种,而抗体种类千万种之多。从原则上讲,免疫系统能对任何抗原产生抗体,因而抗体的种类是无穷尽的。如果能赋予抗体以酶的催化活性,则无疑可使酶的王国极大地扩展,使温和条件下高选择性高效率的化学反应极大地增加,其前途和效应都是不可估量的。 

使抗体兼具有酶的性质,其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它激励着科学家们孜孜以求、不懈努力地去探索。 

抗体酶通常采用诱导的方法,即单克隆技术来制备。因为过渡态极不稳定,是一种稍纵即逝的结构,其寿命约为10-13秒,因此不可能用它对动物进行免疫。用1个或几个其他原子或原子团取代过渡态的特定原子或原子团获得在形状、电性、酸碱性等诸方面与过渡态相似的稳定物质,即过渡态相似物,然后用它作为半抗原和载体蛋白一起对动物进行免疫,最后取免疫动物的脾细胞与骨髓肿瘤细胞进行杂交,其杂交细胞就会源源不断地分泌单克隆抗体,经筛选和纯化,可得抗体酶。 

抗体酶亦可用拷贝的方法获得。用有已知酶的动物作为抗原动物,抗原通过单克隆技术,制得抗该种酶的抗体。再以此种抗体免疫动物,再次采用单克隆技术,经筛选与纯化,就可获得具有原来酶活性的抗体酶。因为抗原与该抗原产生的抗体具互补性,经过上述两次拷贝,就把酶的活性部位的信息翻录到抗体酶上,使该抗体酶能高选择性地催化原酶所催化的反应。这种方法虽然不能产生新的催化反应,但对自然界来源稀少的紧缺酶,不失为一种有价值的有潜力的方法。 

抗体酶的另一来源为天然抗体酶。近来,已在患全身红斑狼疮病的病人血清中分离出抗体酶,它具有催化水解DNA的活性。这提示人们:在有免疫性缺陷的病人体内存在着抗体酶。 

此外,通过基因工程、蛋白质工程的化学修饰等方法亦可制得抗体酶。将编码的人工合成的基因转入细菌和酵母的表达系统,采用突变手段随机产生抗体,经筛选和纯化可得抗体酶;或对抗体进行化学修饰,引入酶的催化基因,把抗体改造为抗体酶。 

可以预期,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抗体酶的制备方法将日益先进。多克隆技术、多次免疫和细胞杂交的交替应用、基因工程等将会不断地推陈出新;更方便更快捷更廉价的生产技术将会不断涌现,因此抗体酶的性能也会不断地提高。

抗体与酶的两大共性是()。

A.都是蛋白质,都能高选择性高紧密性地与靶分子结合

B.异性地结合抗原且帮助巨噬细胞摄人,并摧毁抗原,高选择地结合化学反应中特定结构的特质,并催化化学反应,使反应在温和条件下高效率地进行

C.都能高选择性高紧密性地与靶分子结合,结合抗原且帮助巨噬细胞摄入,并摧毁抗原

D.都是蛋白质,都能高选择性地结合化学反应中特定结构的物质,并催化化学反应,使反应在温和条件下高效率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