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校学生甲和乙因贪玩上网,上学迟到了半个多小时。班主任老师非常生气,对他们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他们写检查,不准进班上课。两个学生趁王老师不注意跑到附近的小河洗澡,结果学生甲溺水而亡。 请问:王老师应负什么法律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1、结论部分:王老师应负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2、分析部分:(1)王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是合理、合法的。教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与管理的权利;(2)王老师不准学生上课,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属于违法行为;(3)王老师的违法行为是造成学生死亡的一个条件,因此,王老师对该案件应负一定法律责任;(4)王老师主要承担对死亡学生的民事赔偿责任与接受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5)由于该事故中,教师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教师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