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8年12月1日,甲向乙借款6万元,约定2009年12月1日还本付息(利息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半年后,甲财产状况严重恶化,遂将其贵重财产无偿转让给其友丙。债务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债务,甲还不上,申请强制执行甲的财产状况时,发现甲的财产已经所剩无几,无奈之下,乙只好诉请法院保护其权利。
试分析:
乙可以行使什么权利行使该权利有哪几种情形

答案

参考答案:乙可以行使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题中,甲作为债务人无偿转让其财产给丙,对债权人乙造成损害,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的转让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乙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甲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①放弃到期债权;②无偿转让财产;③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止财产,侵害债权人债权,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问答题

设在经济特区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先进技术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中方与外方的资本比例为5:5),经营期限20年。1997年7月投产,1998年-2004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见下表:年度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获利情况 50 -40 30 40 50 60 70 80
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企业所得税税率15%,地方所得税免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将执行税收优惠的时间从1998年计算。该企业一直被继续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
2005年度该企业自行核算取得产品销售收入9000万元,其他服务性业务收入总额800万元,应扣除的所有成本、费用、税金等共计9500万元,实现会计利润300万元,企业已经按会计利润计算并预缴了全部所得税。现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企业的2005年的所得税纳税事项进行审查,请针对企业自行核算中的以下问题进行分析解答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2005年经审查存在以下问题:1.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交际应酬费80万元.技术开发费70万元(2004年的技术开发费50万元),已据实扣除;2.发生的广告费300万元,业务宣传费65万元;3.为企业职工缴纳的境外保险费20万元;4.支付境外某外国公司的特许权使用费300万元,支付关联企业管理费50万元;5.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民政局向境内灾区捐赠85万元,通过民政局向境外灾区捐赠35万元,向某学校直接捐赠15万元。被税收处罚25万元,税收滞纳金1万元;6.12月接受某公司捐赠货物-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企业负担运输费用2万元,企业已按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账户的贷方;7. “投资收益”账户核算内容中包括:从其境内投资的企业分得利润20万元。(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8.本年购进的国产设备符合税收抵免优惠政策,并已办理了相关手续。购置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款17万元,购置时已按规定享受了增值税退税。
另外:企业本年到位的新会计人员认为企业97.98年为免税优惠期,99-01年为减半优惠期,自02年起都适用10%的优惠税率计算所得税,但自行计算的1997-2004年的所得税额与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不符,向注册税务师咨询差异的原因,并请注册税务师对此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讲解。
新会计人员自行计算的1997-2004年的所得税额为:(50-40)×0%+(30+40+50)×15%×50%+(60+70+80)×10%=30万元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