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市一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2011年开发一个商品房项目,有关资料如下:
(1)购入土地,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款1200万元,另发生相关费用80万元。
(2)前期工程费20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100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16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100万元。
(3)该项目商品房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并签订了销售合同。
(4)发生销售费用40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其他费用11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计算该房地产开发企业2011年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参考答案:收入总额=8 000(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合计=440+3562=4002(万元)。
增值额=8000-4002=3998(万元)。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3998÷4002×100%=99.90%,适用税率40%。
应纳土地增值税=3998×40%-4002×5%=1399.1(万元)。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