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崔璨出生在农村,曾在某职高上学,农村和城市的巨大反差,加之经济困难,使得崔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05年4月崔璨盗窃同学王某、李某、金某财物,合计人民币6290元。崔璨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9年3月底,崔璨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崔父多次劝说,反而招致崔璨不满,心生怨恨。某日,崔父再次劝解,引发了崔璨怒火冲天,遂一脚将其踢倒,致使崔父受伤,伤情鉴定为轻伤。其母要求控告崔璨。针对此案,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自诉主体向法院提起了自诉,在该案审理中,可以进行的诉讼活动是:( )

A.崔璨和崔父和解

B.法院可以对该案进行调解

C.自诉人撤诉

D.崔璨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时,缺席审判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考点] 自诉案件诉讼活动的特殊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依照《高法解释》第1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但对于被告人下落不明时,不得缺席审判。综上,本题应选ABC。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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