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述注册税务师对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收入的审核要点。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外籍个人在境内担任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期间在境内连续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是否对以前月份来源于中国境内而由境外支付的所得一并申报纳税。审核时,可根据外籍个人提供的派遣单位开具的原始明细工资单(包括奖金、津贴证明资料)与“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相对照,审核申报收入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从入境第1日开始计算。 (2)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长同时担任企业直接管理职务的,应该审核其是否分别就董事长身份取得的董事费和以雇员身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以董事费名义和分红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划分从事企业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应取得的工资、薪金额,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3)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向外籍雇员提供的汽车、住房等个人消费品,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纳税处理。注册税务师应核查所购房屋产权证和车辆发票,如房屋产权证和车辆发票均填写职员姓名,并满足一定条件后,房屋、车辆属于职员,这种情况应按规定申报纳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实物的当月,将实物折合为现金,在规定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按月平均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