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判断题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第一,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第二,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

第三,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第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