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
参考答案:
也曾探视权、交往权,是指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离婚父母一方依法享有定期看望子女并与之保持正常联络与交往的权利。
刘先生与何女士与1976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取名刘飞。2004年1月刘飞与王清结婚,王清在国有公司工作,并于2005年生一女刘霞。2006年刘飞不幸因公牺牲,得到政府抚恤金20万元,王清未再改嫁而尽心尽力照顾刘先生和何女士。2007年刘先生逝世,留下房屋6间,存款10万元,另有承包的山地100亩。刘先生留有遗嘱,房屋留给何女士,存款给刘霞。
关于刘飞牺牲后政府所送抚恤金的归属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抚恤金应归妻子王清所有
B.抚恤金应归未成年人刘霞所有
C.抚恤金应归刘飞父母所有
D.抚恤金应由王清与刘飞父母平分
下列工业部门属高新技术产业的是()
A.石油化工
B.钢铁工业
C.造纸业
D.计算机软件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