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市场营销调研带来的后果(12分)
2004年7月27日我方厦门A公司应挪威B公司的请求,报出口某初级产品200公吨、每公吨CIF布雷维克(BREVIK)人民币260美元、即期装运的发盘。但对方接到我报盘,未作接受,而一味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有效期。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公吨,价格每公吨CIF布雷维克(BREVIK)减至人民币250美元,有效期经两次延长,最后延至8月25日。
B公司于8月22日来电接受该盘。但我方接到对方接受电报时,发现因该初级产品主要产地巴西受冻灾而影响该商品的产量,国际市场价格猛涨至每公吨345美元,于是我方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的变化,货物在收到接受电报前已售出”。但对方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他是在发盘有效期限内接受的,坚持要按发盘的条件执行合同,并提出要么执行合同,要么赔偿对方差价损失2.85万美元,否则提交仲裁解决
。这项纠纷经过多次电报往返,争论十分激烈。由于我方对市场调查研究不够,未掌握到该商品可能上涨的情报,对B公司一再要求延长发盘的有效期也缺乏敏感性,在我方一再延长有效期,并增加数量和降低价格以后,造成了B公司主动、有利的形势。当B公司看准行情,表示接受时,我方公司才发现市场价格已猛涨。我方虽然多方解释,以图撤盘,但均未能达到目的。最后以我方执行合同而告终,共损失差价达2.85万美元之多,对外也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从这个案例来看,我们从中吸取的教训是多方面的。
请问:
试述我方在处理问题的策略上的不足。
参考答案:
我方处理问题的策略欠妥 。
(1)在对方一再要求增加数量和延长发盘有效期的情况下,本应敏锐地感觉到市场行情已发生了变化,做好调整价格和供货的准备,而我方却求售心切,一再地给予延长有效期和降低价格,从而造成被动。 (2分)
(2)在问题出来后,处理问题要冷静,要讲策略,要利用规则来保护自己。
在本案中,首先看是否可以利用规则撤回发盘其次,看看对方接受是否是有效的接受?能否利用对方接受中的某些失误造成原发盘的失效?如果实在没有机会改正错误,则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重合同守信用,履行合同,否则,既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又可能影响双边今后的贸易关系。 (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