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出口销售退回。
(1)出口商品在出仓后,如因种种原因没有出口即被退回(用习题1至习题2数据),作会计分录。
(2)如商品出口销售后遭到退货,则要根据退货的原因及经与国外客户协商同意后,按不同情况作不同的账务处理。
(3)现假设上列遭国外退货的产品不再运回国内.而改由委托境外客户或经销商代销。此时,应由双方重新订立寄售协议。寄售的合同一般只规定供代销参考用的价格,货款须待销售以后根据实际销售价格及合同规定方式进行结算。当订立寄售合约后,由国外受托方出具了收货数据,财务部门对此审核无误后作会计分录。
(4)对改为寄售前,原支付的国内外费用如应由我方承担责任,作会计分录。
(5)当收到境外代销商寄来已出售商品清单时,根据已售商品清单所附的发票副本,经核对所寄售商品的数量、单价、金额准确无误,记为:代销商品的收入为9400美元,实际销售价较合同参考价减少100美元(但不低于参考价的下限)。国外受托方扣除5%佣金,计470美元,支付国外仓储费250美元,余额8680美元汇入企业账户,设当日银行买入价为1美元=6.83元人民币,作会计分录。
(6)结转寄售成本。在作了海外寄售商品的销售实现账务处理后,应同时结转寄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作会计分录。
(7)凡寄售或委托代销商品在境外发生溢缺,应按合约规定分清双方的责任,并将溢缺商品的金额先转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随后根据不同情况再行处理。凡溢缺的货物在尚未销售之前发生的,则只需调整“委托代销商品”账户,作借记“委托代销商品”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或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寄售或委托代销商品已作了销售处理,并由海外购货方发现短缺,此时必须先根据短缺数量及原销售价格调整销售收入,同时按原结转生产成本或进价来调整销售成本,作会计分录。

答案

参考答案:作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G商品 60000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G商品 60000
(2)如商品出口销售后遭到退货,则要根据退货的原因及经与国外客户协商同意后,按不同情况作不同的账务处理:
1)如对方同意全部退货,在业务部门收到对方退运提单时,即交由储运部门办理收货及验收入库等手续,财务部门应凭退货通知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G商品USD 10000 6.8 68000
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G商品USD 500 6.8 [*]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客户 USD 9500 6.8 64600
同时,冲转原结转的销售成本,作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国外退货(或库存商品) 6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G商品 60000
2)对原支付的国内外费用及由于退货造成的运保费,应根据双方的责任按商定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应由我方承担责任的出口退回,应将原出口所发生的国内费用(本例设为1000元)及国外运保费,连同退货所发生的一切运保费及其他因退货所发生的一切支出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4934.33
贷:销售费用 1000.00
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运费(USD 500) 3422.35
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保费(USD 74.80) 511.98
3)现假设退回商品所发生的国内外费用按当月银行外汇卖出价折合人民币为3850.67元,当在支付退回费用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850.67
贷:银行存款 3850.67
4)上列待决的新老费用.在报请企业领导及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8785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8785
5)如出口返回是以前年度出口的,其涉及的收入、成本应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中进行处理。
(3)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代销商品 6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G商品 60000
借: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G商品 USD 9400 6.8 64600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国外××客户 USD 9400 6.8 64600
(4)对改为寄售前,原支付的国内外费用如应由我方承担责任,作会计分录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后,再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支出”科目。
(5)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USD 8680 6.83 59284.40
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出口佣金(USD 470) 3210.10
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托售商品国外费用
(USD 250) 1707.50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一G商品(USD 9400) 64202.00
这里要注意的是:
1)由于我国会计制度规定,凡委托代销商品要收到受托方寄来的已销售货物的清单之日,方可在账务上作销售收入的实现处理。所以,本例中,当所订立合约中的参考价与实际的销售价如不一致的话,只要实际销售价不低于合约参考价的下限,即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按实际的销售金额确认为销售收入。
2)由于我国规定出口的销售收入应以FOB价为基础,因此,在委托境外客户寄售或代销货物所发生的境外运保费、佣金及其他应由我方负担的境外费用,应冲减“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
(6)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G商品 6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国外××客户——G商品 60000
(7)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G商品 ×××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国外受托方 ×××
同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G商品 ×××
如寄售或委托代销商品出售后,不论是由海外购货方发现溢余或是在盘点中发现溢余,均不需要调整原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只要将发现的溢余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再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即可。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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