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位于开放地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1998年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纳税申报各年所得如下:

年份199819920002001200220032004
所得15-2040-2020-1053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04年账务,看到如下资料:
(1)2004年境内所得35万,境外分回税后所得18万,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4万元;
(2)8月接受捐赠设备一台,市价200万元,企业支付安装费10万元,10月安装完毕交付使用,企业未做账务处理;
(3)境内所得中,特区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0万元;
(4)支付外国投资人注册资本利息20万元,记入财务费用。
要求按顺序计算:
(1)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收益是多少,如何补税;
(2)受赠设备如何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
(3)境内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数;
(4)企业当期境内经营应纳的所得税。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答案及解析] (1)境内投资收益不计算补税;境外投资收益应计算补税。 (18+4)×33%-4=7.26-4=3.26(万元) (2)200+10=210万元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1、12月应提取折旧=210×(1-10%)÷(10×12)×2个月=3.15(万元)受赠价值200万为应税所得,扣除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200×(1-24%)=152(万元) 印花税=152×0.5‰=0.076(万元) (3)境内应税所得调整数=35-10+200-3.15-0.076+20=241.77(万元) (4)应纳所得税=241.77×24%=58.02(万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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