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75-78题)A.、B、C三家企业于2006年6月6日共同投资成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非投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A认缴出资600万元、B认缴出资300万元、C认缴出资100万元,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公司章程规定了A、B和C首次出资额和缴足出资的时间。公司成立后不久,甲公司即为A的1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提交甲公司股东会表决时,A、C赞成,B表示反对,但最终股东会仍然通过了该议案。为此,B欲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D企业,A和C均不同意8的股权转让,因而产生纠纷。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77 题)关于甲公司为A的1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A是大股东,该担保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即可
B.A无权参与表决
C.该担保事项必须由甲公司全体股东赞成才能通过
D.B可以主张股东会关于同意该项担保的表决无效
参考答案:A,D
解析:【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据此可知,选项AC错误,B正确。由于甲公司为A提供担保的行为实际上仅得到C的赞成,而C的表决权并未达到8、C二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故而违反了《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 《公司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