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2006年6月,时某打算成立一家装饰公司,向市某会计事务所申请验资。该会计事务所在未实际验资的情况下,便出具了一份该拟成立公司“拥有资金人民币300万”的虚假验资证明。同年7月,时某凭这份虚假验资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装潢有限公司并获得了营业执照。同年年底,群众向市工商局举报时某上述违法行为,工商局立案,经过调查取证,认定时某在申请成立公司过程中有虚报注册资本行为,工商局遂依法作出撤销该公司的工商登记,并吊销了其营业执照。本案中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也被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关于行政许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许可是一种双方行政行为

B.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

C.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D.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才可设定行政许可

答案

参考答案:B, C

解析:

以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数目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单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自己单方意思表示,无须征得相对方同意即可成立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为等。双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公务目的,与相对方协商达成一致而成立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合同行为等。这种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行政行为必须征得相对方同意方能成立,即相对方的最后同意是双方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必备条件。行政许可是单方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的内容对相对人产生的影响是否有利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授益性行政行为与负担性行政行为。授益性行为是赋予相对 * * 利或者免除义务的行为,例如颁发许可证、发放抚恤金等;负担性行为是为相对人设定义务或剥夺权益的行为。 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具备某种法定形式威遵守法定程序才能成立生效的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征收管理规定的相对方处以罚款,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才能有效。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一定方式和程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可以成立的行政行为,如公安机关对酗酒的人采取强制约束的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法》第14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判断题
填空题 案例分析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