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房屋建设项目规定于某日上午9:00在招标人办公搂三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为了准确掌握潜在投标人出席投标预备会的情况,招标人在会议室入口设置了签到处,要求潜在投标人在签到簿上依次签到,留下相关联系信息、地址等,以便事后联系。然后按照下述程序组织了投标预备会议:
(1)上午9:00,主持人宣布投标预备会正式开始,依次介绍了到会的领导、设计单位代表和参加会议的各方投标人。
(2)设计单位对整个设计情况作了一个概括性介绍,强调了其中的技术难点。
(3)主持人依次询问潜在投标人是否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并对提出的问题由设计单位或招标人进行逐一澄清。
(4)上午12:00,会议结束。
[问题]
招标人组织投标预备会的过程中,要求潜在投标人在签到簿上依次签到,留下相关联系信息、地址,以及依次询问潜在投标人是否有需要澄清的问题的做法等是否正确,法律依据是什么 |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相关做法是不正确的,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22条规定的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呵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易引起投标人投诉。是否参加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签到,也可以不组织。但如果组织,则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一些需要保密的信息不外泄。一般可以要求潜在投标人分别在不同的签到表上留下相关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