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高老庄网络技术股份公司,为了筹集资金而公开发行新股。新股募足后,有股东发现,公司将所募集资金用于设备更新,而招股说明书中列明所募资金的用途是用于技术研究,因此告到证监会。董事会认为,所募资金用途的变更已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且已经监事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是合法有效的。该股东坚持认为董事会决议违法。据此,请回答第89—92题:
下列哪些机构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高老庄网络技术公司的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高老庄网络技术公司的股票
A.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
B.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
D.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考点] 相关人员的禁止行为
《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注意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绝对不得持有、买卖股票,但是符合一定条件的证券公司是可以持有、买卖股票的,如自营业务。因此 B项说法错误。而ACD项都是正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