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六)2004年7月15日小李大学毕业,到某电器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聘用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从2004年7月16日开始,试用期内每月工资为1200元,期满后月工资为2000元,奖金根据个人销售业绩而定。小李高高兴兴干了几个月,到了2005年2月16日,小李领到的工资不是2000元,而是1500元。随即小李找到总经理询问有关情况。总经理对他说,以前有些新来的大学生,工作不到1年就跳槽了,虽然劳动合同规定了违约金问题,但是人都找不到,公司到哪去要违约金,为此公司遭受了许多损失。所以公司一年前作了规定,新来的大学生每月发工资时,暂时先发75%,另外25%到年底连本带利一起发放。如果你们不辞而别,所需的赔偿就要从这笔钱中扣除了。小李听了这番话,认为公司的规定不合法,决心要讨个说法。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2005,81)劳动法规定允许扣除职工工资的是( )。

A.劳动者违纪赔偿金

B.劳动者违纪罚款

C.劳动者就业保证金

D.劳动者保险费

答案

参考答案:A,B

解析:【真题解析】本题是高频考题,主要考查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况。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况有:(1)劳动者违纪赔偿金;每月扣除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2)劳动者违纪罚款;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3)依公安机关决定扣除;对劳动教养者停发工资,改发生活费;(4)依审判机关判决扣除,依照人民法院判决,从应负法律责任的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其应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和损害赔偿等款项;(5)代扣代缴的税款和费用;包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其他费用。除上述法定或约定允许扣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除工资。本题中劳动者违纪赔偿金、劳动者违纪罚款属于允许扣除的情况。故AB项正确。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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