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已知甲、乙的某些性质如下:

物质密度/(g·mL-1)沸点溶解性
0.89378.5℃能溶于水且溶于乙
1.220100.7℃能溶于水且溶于甲
将甲、乙两种有机物组成的混合物进行分离,则应采取的分离方法是(  )

A.蒸馏            B.干馏           C.分液            D.过滤

答案

答案:A

题目分析:分液适用于互不相溶的液体之间的一种分离方法,蒸馏是依据混合物中个组分沸点不同而分离的一种法,适用于除去易挥发、难挥发或不挥发杂质,过滤适用于不溶性固体和液体之间的一种分离方法,干馏一般是指煤的干馏,属于化学变化。根据题中信息可以看出,甲和乙两物质均易溶于水,互溶的,但是沸点相差较大,可以采用蒸馏的方法通过控制沸点的不同来实现二者的分离,答案选A。

点评:该题是中等难度的试题,也是高考中的常见题型和重要的考点。试题基础性强,贴近高考,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验分析和设计能力。熟记记住常见物质的分离方法和原理是解题的关键所在。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2002年11月,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C市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收集曲目、进行艺术处理并解决有关版权问题,由乙公司制作发行名为"北方之夜"的90分钟歌曲录音磁带一盒。后甲公司收集歌曲24首在本单位进行艺术处理并制成母带。乙公司因设备发生故障,由该公司工作人员李四等人去D市丁公司请其协助制作磁带,丁公司派职工张三等人参与制作,事后,乙公司付给D市丁公司4万元设备磨损和劳务费。该磁带后在E市、 F市发行。此后,丙公司认为"北方之夜"中的第1、 2两首歌曲版权应归其所有,戊公司认为第3、4、5三首歌曲版权应归其所有,二单位发现"北方之夜"署名单位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将丙公司和戊公司列为原告,将甲公司和乙公司列为被告,经审理判决确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法院于2004年4月16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此后连降暴雨,造成交通不便,直到5月13日两被告才以"事先曾与丙公司和戊公司打过招呼"为由对判决表示不服,并到邮电局向法院寄发了上诉状。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即按协议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并口头表示道歉。法院送达调解书时,原告对调解书中的措辞提出异议并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法院采取留置送达方式,就此结案。

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