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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拳击手汤姆·金(节选)

杰克·伦敦 

  汤姆·金用最后一块面包,揩干净了盆子里的最后一点汤汁之后,若有所思地慢慢嚼着。等到他从桌子旁边站起来的时候,他还是觉得饿得非常难受。可是,只有他一个人吃过东西。隔壁房里的两个孩子早就给打发上床了,因为一睡他们就会忘了没吃晚饭。他老婆什么也没吃,默默地坐着,担心地瞧着他。她是一个瘦得憔悴的工人阶级的妇女,可是在她的脸上还留着青年时代漂亮的痕迹。做汤汁的面粉是她跟走廊对面的邻居借来的。面包是她用最后两个小钱买的。

  他坐在窗旁一张经不住他的重量的东倒西歪的椅子上,机械地把烟斗塞在嘴里,把手伸到上衣口袋里。口袋里一点烟草也没有,这才使他惊觉过来,不由皱起眉头,怪自己健忘,然后把烟斗放在一边。他的动作缓慢,简直有点笨拙,仿佛不胜肌肉沉重的负担。他是个身体结实、看起来呆头呆脑的人,相貌也并不十分讨人喜欢。似的粗料子的衣服又旧又邋遢。他的那双鞋是很久以前换过底的,鞋面已经坏得支不住沉重的鞋底了。他的布衬衫是两个先令的廉价品,领口已被磨破,还有很多去不掉的油漆斑点。

  不过,只有他那张脸才一丝不差地说明了他是什么人。那是一张典型的职业拳击家的脸,一张在拳击场上混了很多年的脸,因此好斗的野兽的一切标志,在他脸上都非常显著突出。这分明是张皱眉蹙额的脸,而且,他脸上的特色一点也瞒不过人们的眼目,两片嘴唇破了相,合成一张极难看的嘴巴,好像脸上的一条伤疤。他下巴显得咄咄逼人,粗壮而残忍。他的眼睛转动得很慢,眼皮很厚,在紧扣的浓眉下面,几乎毫无表情。他简直是个野兽,而最像野兽的部分就是他那双眼睛。这双眼睛看上去昏昏欲睡,跟狮子的一样——是好斗的野兽的眼睛。他的额头向头发根下面斜着塌下去,头发剪得很短,可以看出他那个相貌凶恶的脑袋上的每一个隆起部分。他那断过两次的鼻子,因为挨了无数次打击,变得奇形怪状。他的耳朵跟卷心菜一样,老是肿的,已经比原来大了一倍。这些就是他脸上的全部装饰品。此外,他的胡子虽然才刮过,皮肤里的胡子茬却长出来,在他的脸上涂了蓝黑的颜色。

  总之,这是一张在黑胡同里,或者在偏僻地方见了叫人害怕酌脸。不过,汤姆·金既不是罪犯,也没干过犯罪的事。他除去在职业上经常打架以外,没有伤过任何人,也从来没有听说他跟人吵过嘴。他是以拳击为职业的人,他的好斗的野蛮行为,全留在拳击场上表现出来。在拳击场外面,他是一个行动迟缓、性情随和的人,而且在他年轻时,钱来得容易,他对人非常慷慨,不为自己打算。他不记旧恨,也很少有仇人。对他来说,拳击就等于谋生。在拳击场里,他把人打伤,打成残废,甚至打死,可是并无恶意。这不过是很普通的业务。观众花钱到场子里来,就是为了看人们把对方打倒在地。赢的人可以拿到一大笔钱。20年前,当他要跟乌鲁木鲁·高杰斗拳的时候,他知道高杰的下巴曾经在新堡的比赛里给人打坏,好了还不到四个月,因此,他就专门去攻打那个下巴,终于在第九个回合里,又把它打坏了。这并不是他对高杰怀着什么恶意,只不过因为要打倒高杰,赢得那一大笔钱只有这个办法最可靠。高杰也并没有因此记仇。比赛就是这么回事,他们都明白,而且都是这么干的。

  汤姆·金从来不多说话,他常常沉闷地坐在窗户旁边,盯着他那双手。手背上的血管隆起来,又粗又肿,一看那些打伤、击碎、变了形的指节,就知道他是怎样用拳的。他从来没听说过,一个人的生令,就等于他的动脉的生命;可是他完全懂得这些肿大的青筋的意义。他的心脏以最大的压力通过血管曾经输送过太多的血液。现在,这些动脉已经不中用了。它们已经胀得失去了弹性,同时,由于血管肿胀起来,他的耐心也不行了。现在,他很容易疲倦。他再也不能很快地斗上二十个回合,拼命地斗呀、斗呀,从一次锣声到又一次锣声,愈斗愈猛。一会儿给打得靠着绳子,一会儿又打得对手靠着绳子,而且一次比一次猛烈,终于在第二十个回合里,引得全场的观众站起来狂呼。而他自己却用冲、打、闪的方法,把暴风雨般的拳头一阵阵打向对方,同时也挨对方一阵阵的拳头,而他的心脏总是忠实地把汹涌的血液送到适当的血管里。那些血管虽然当时用得很大,可是总是缩回原状,不过,也并不完全如此——每一次斗完拳,它们总要比原来胀大一点,只是起初看不出而已。他盯着这些血管和打伤了的指节,霎时仿佛看到了这双手年轻优美的形象。不过,那是这双手在绰号“威尔斯的凶神”的本尼·琼斯的脑袋上击碎第一个指节之前的事了。

1.“汤姆·金用最后一块面包,揩干净了盆子里的最后一点汤汁之后,若有所思地慢慢嚼着”。此情此景,他在思考着什么呢?联系全篇,概括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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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能感受到汤姆·金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对待妻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待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待对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可是他完全懂得这些肿大的青筋的意义”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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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篇文章中人物外貌描写紧紧抓住了人物的职业和性格特点,请你以此为参考,描写你生活中的某个人的外貌,显现出他(她)的职业性格特点。(不少于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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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思考自己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回想自己年轻时的生活,哀叹自己年老体衰无力再上拳场的悲哀。(想象合理即可)

2.有责任感,为他们的悲惨生活而自责。

随和友好,慷慨大方。

为了谋生,拼命搏击,出拳凶狠,但不记恨。

3.他已经感受到自己老而无力,再不能把拳头作为自己谋生的手段了。

4.(点拨:要抓住人物的职业特点,表现出人物的内在精神面貌即可)答案“略”。

名词解释
单项选择题

中国的“两河”,即黄河与长江,比原来常说的西亚的两河即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要长要大得多。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文明大河,黄河、长江有着极其丰富的人文资源,只是水性及两岸的人文各不相同,历史关系也更复杂。 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相距不远,地理、气候条件基本相同,水性相差不大。历史上两河之间有古老的文明发祥,两河合力,浇灌出车轮、历法、文字等灿烂成就。西亚两河在人文发展上则具有“一体化”的特征。 中国的黄河、长江,在养育早期文明方面,很难说一体化。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与长江流域的新石器文化,是各自成长的两大类原始文化,互不统属。即便到了铜器时代,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的人文关系也不是那么清楚。西亚的两河流域约在公元前24世纪出现统一国家,形成“两条河流,一个王权”的局面。而中国的两河最早何时共尊一个王权,还是个尚待研究的问题。中国早期最大的王权夏商二朝都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可能另有大小王权,但无法确知。黄河流域的夏王权势力是否曾到达长江流域按史书的说法,大禹曾巡狩到会稽,算是到了长江,但今天的历史学家对此多持怀疑态度。商朝的势力到没到过长江,本来也有争论,但近几十年来长江流域新石器文化与铜器文化考古发现,使问题开始变得有趣。 首先是湖北黄陂龙城商代遗址出土的铜器、陶器,其风格与郑州商城遗址的相同,很可能是商朝的一支贵族率人来到这里筑城定居。假如黄河流域商朝的王权到了长扛,“两条河流,一个王权”的局面就获得了第一个证据确凿的支点。 后来,在长江流域不断有铜器时代的重要遗址发现,勾勒出长江流域的铜器文明,最有名的当属江西新干大洋洲、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一批商周时代铜矿在长江中游的发现尤其值得注意,它可能提示着北方早期王权觊觎长江流域的一个重要原因。以文明特征而论,没有铜器便不成为商朝,商王对铜矿资源的控制一定会不吝代价。盘龙城商朝据点与控制长江中游的铜矿可能有关。经济的需求(铜矿)导致政治行为(诸侯据点),在历史事实上也很有可能,也许黄河与长江的政治结合就是这样开始的。

以下说法最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流域的文明在人文发展上的一体化程度,远远早于中国的“两河文明”

B.黄河文化与长江文化原本就是各自成长的两大类原始文化,互不统属,因而不可能共尊一个王权

C.盘龙城商代遗址、新干大洋洲和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铜器,证明商朝贵族曾在这里筑城定居

D.长江流域不断有铜器时代的重要遗址发现,说明黄河流域的商王朝确曾控制过长江中游的铜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