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稽查科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在该区经营水果的生意的丰台区居民张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于是将张三扣留十多个小时。在扣留期间,张三与稽查科工作人员王某发生口角,王某以看张三不顺眼为名殴打张三。后经查明,张三在2004年10月的确有过违反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于是对张三罚款2000元。解除人身扣留后,张三回到丰台区。根据以上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张三的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应当给予处罚
B.应当给予处罚,但是罚款2000元过高
C.应当给予处罚,但是张三是丰台区居民,不能由海淀区税务行政机关处罚
D.不应处罚,因为已经超过处罚期限
参考答案:B, C, D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6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因此只有A选项正确,至于B项中关于罚款数额是否过高,不应该一概而论,只能看违法的具体情况,但是题目中,对于违法具体情况并没有详细交代,因此也不正确。本题属于《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2款所说的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处罚期限为5年而不是2年。题目中,张三违法事实发生在2年前,并没有超过期限。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0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答案C的说法也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