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楼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业主自行进行工程的施工招标。该工程邀请甲、乙、丙、丁四家施工企业进行总价投标。
业主确定的招标工作程序为: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放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组织现场踏勘;接收投标文件;开标;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签订承发包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
评标采用四项指标综合评分法,四项指标及权重分别为:投标报价0.6,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性0.15,施工管理能力0.1,投标单位的业绩与信誉0.15,各项指标均以100分为满分。其中,投标报价的评定方法是: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者得满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 (计分按四舍五人取整)。甲企业投标报价为35642万元;乙企业投标报价为34364万元;丙企业投标报价为33867万元;丁企业投标报价为35000万元。四家施工企业的其他指标得分见下表。
[问题]
1.业主确定的招标工作程序是否合理?若不合理,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计算四家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得分,填入表中。
3.计算各施工企业的综合得分。
4.哪些工程项目适宜采用推广应用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参考答案:
1.业主确定的招标工作程序不合理。
正确的顺序应为:
(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2)编制招标文件。
(3)编制标底。
(4)发出投标邀请书。
(5)发放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
(7)招标答疑。
(8)接收投标文件。
(9)开标。
(10)评标。
(11)确定是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签订承发包合同。
2.四家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得分见下表。
3.甲企业综合得分:(95×0.6390×0.15392×0.1388×0.15)分=92.9分
乙企业综合得分:(99×0.6+88×0.15385×0.1392×0.15)分=94.9分
丙企业综合得分:(97×0.6396×0.15395×0.1+92×0.15)分=95.9分
丁企业综合得分:(99×0.6394×0.15396×0.1392×0.15)分=96.9分
丁企业为中标企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