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试题(1)、(2) 餐厅的点菜过程如下面的UML顺序图所示,现采用命令(Command)模式来实现该场景。那么下面顺序图中,与命令模式中的类Command对应的类是____(1)____;与类Receiver对应的类是____(2)____。

1()

A.Cook

B.Customer

C.Order

D.Waitress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试题(1)、(2)分析 命令(Command)模式是一种对象的行为型模式,类似于传统程序设计方法中的回调机制,它将一个请求封装为一个对象,从而使得可用不同的请求对客户进行参数化;对请求排队或者记录请求日志,以及支持可撤消的操作。命令模式是对命令的封装,将发出命令的责任和执行命令的责任分割开,委派给不同的对象,以实现发送者和接收者完全解辊,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 Command模式的结构如下图所示。

其中: ·类Command声明执行操作的接口; ·ConcreteCommand将一个接收者对象绑定于一个动作,并调用接收者相应的操作,以实现execute方法; ·类C1ient创建一个ConcreteCommand对象并设定它的接收者; ·类Invoker要求Command执行这个请求; ·类Receiver知道如何实施与执行一个请求相关的操作。任何类都可能作为一个接收者。 在“点菜”这个实例中,订单是厨师(Cook)与action(按订单加工)之间的绑定,厨师接受订单并对之负责。所以在该实例中,与Command类对应的类是Order,与Receiver对应的类是Cook。

多项选择题
问答题

杜某,H市某钢铁公司干部。沈某,原系M杂志社记者。2002年6月,杜某因调动工作,向沈某借款1万元,约定工作调动成功后半年内还清,但杜某在调任H市某钢铁公司半年后一直未还。2003年6月,沈某亲自登门索要,杜某说目前经济困难不能归还。于是,沈某提出若杜某利用其关系批给他一批钢材,就可不再偿还这笔钱,但杜某未答应沈某的要求。沈某恼羞成怒,遂撰写了《“疯女”之谜》(以下简称“谜”文)刊载在杂志上。“谜”文以“仅将调查经过公布于众”的口吻披露:杜某为达到从W市调往H市的目的,采取毒打等手段,逼其妻王某装疯,两次将王某送进精神病院。杜某调往H市后,因私生活露出马脚,害怕妻子揭发,又将其妻第三次送进精神病院,致使王某戴着“疯女”帽子生活了近20年。“谜”文呼吁,让王某这样曲当事人从不解之谜中解放出来,让那些该受法律制裁的人不再逍遥法外。“谜”文发表后,读者纷纷投书,要求给予杜某法律制裁,致使杜某的人格、名誉遭受严重损害,并且引发心脏病而住院,无法正常工作,经济上遭受了一定损失。 2004年6月,杜某委托其女杜红(15岁)向H市某区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沈某的诽谤罪责任。该公安局以属于民事纠纷为由拒绝立案。杜红又向某区检察院要求予以解决。该检察院向该公安局发出应予立案的通知,该公安局审查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该检察院遂根据杜红提供的材料予以立案,并进行了相应的侦查活动,但审查起诉的人员认为沈某无犯罪前科,就作出不起诉决定。于是,杜某又委托杜红为诉讼代理人向某区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沈某的刑事责任,并支付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该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被告人沈某提起反诉,要求杜某偿还1万元欠款,法院接受沈某的请求一并审理。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提出为双方进行调解,但遭到杜某的拒绝。经审理后,法院判决,被告沈某犯诽谤罪,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年6个月,给付自诉人医药费及误工费2.5万元,精神损失费4000元,对沈某的反诉请求因缺乏证据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向H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法院审查后认为,沈某故意捏造和散布虚构事实,损害了杜某的人格和名誉,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依法判处沈某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00元。 请问:

法院在本案一审和二审中有哪些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