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招投标方式将某商品住宅发包给某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有关施工合同文件部分内容如下:
1.合同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商品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5栋砖混结构住宅楼,每栋建筑面积为3150m2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砖混结构住宅楼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7年5月9日。
竣工日期:2007年10月9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7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某国际质量标准(我国现行强制性标准未对该国际质量标准作
规定)。
(5)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伍佰陆拾万捌仟元整(¥566.8万元)。
(6)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同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3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3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⑤装修工程为1年。
(7)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①工程预付款:在开工之日后3个月内,根据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预付款。根据实际情况,预付款可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②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4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5%。甲方资金迟延到位1个月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甲方资金迟延到位1个月以上,逾期罚息按每日15%计算。
2.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人民币伍佰陆拾陆万捌仟元整(¥566.8万元)。

[问题]


上述施工合同条款之间是否有矛盾之处,如果有,应如何解释简述施工合同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答案

参考答案:合同协议书中的合同总价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合同总价规定不符。应当按照合同协议书中的人民币伍佰陆拾万捌仟元整确认合同总价。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建筑工程所涉及的合同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逦川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一般来讲,各个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发生冲突时,上述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为从前至后效力依次降低。也就是说,合同协议书具有最高的效力,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的效力层级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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