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答题要求:(1)格式正确,应具备的事项齐全(2)诉讼请求合法有据;(3)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及错别字;(4)应考人员不得署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参考答案:行政起诉状
原告:A商店。
住所: ××××。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甲市工商局。
住所:甲市××××。
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甲市工商合字(1996)第12号违法合同处理决定书第二项。
2.请求判决返还甲市工商局从原告账户上强制划拨的2000元罚款。
事实和理由:
我商店于1996年8月与B工厂(该工厂于 1996年9月与C工厂合并为E工厂)签订了房屋转租合同。该房屋是由B工厂从D单位租来的,在其租赁合同中没有许可B工厂转租的条款,B工厂在向我商店转租时亦未得到D单位的同意。因而我商店与B工厂间的房屋转租合同是无效的。但依《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我商店在房屋转租合同签订后已向B工厂支付了3个月房租共计1.2万元人民币,该款项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返还给我商店。因此,甲市工商局违法合同处理决定书第二项决定“将该1.2万元予以没收”无法律依据。
在我商店申请复议期间,甲市工商局从我商店账户上强制划拨了2000元罚款,违反《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该款项应依法返还给我商店。
综上所述,甲市“工商合字(1996)第12号”违法合同处理决定书第二项无法律依据,甲市工商局从我商店账户强制划拨2000元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因此,请求贵院依法判决,以保护我商店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甲市丁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A商店
1998年10月10日
附:
1.本诉状副本2份;
2.A商店与B商店的房屋转租合同;
3.甲市“工商合宇(1996)第12号”违法合同处理决定书;
4.省“工商局合复字(1996)第7号”复议决定书;
5.B工厂的1.2万元房租收据;
6.其他证据材料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