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省质监部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被处罚人认为,该省政府规章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不能作为处罚依据,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关于对该省政府规章是否违法的认定及其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审理案件的法院进行审查并宣告其是否有效
B.由该省人大审查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改变或者撤销的决定
C.由国务院将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
D.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其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规章的审查
根据《立法法》第88条第5项的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可见,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应当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故A、C选项错误。而且如若违法,则只能撤销,不能改变。故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另外,需要考生注意A选项涉及的法院对规章的适用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因此,法院对于规章有权参照,并在参照规章时,应当对规章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判断,对于合法有效的规章应当适用。即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如果法院认为该规章不合法,其只能选择不适用,无权宣布该规章是否有效。
[陷阱点拨] 为帮助考生更好地识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权,现总结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查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国务院的审查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5)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查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审查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7)授权机关的审查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3/A4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