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公司是一家经营电子产品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2月10日,甲公司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甲公司2011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经批准于2010年5月成立一家分公司,并由董事乙兼任该分公司经理。2010年6月,乙代理甲公司从外国进口一批电子配件,并以甲公司名义全部销售给丙公司。乙从此项交易中获利10万元。
(2)甲公司于7月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共有5名董事,有4人亲自出席。未到席的董事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主要通过了二项议案:①决定解聘某会计师事务所;②决定解聘分公司经理乙,并由股东丁兼任该分公司经理的决议。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并由董事长在记录上签名。
(3)8月10日,甲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两项议案:①决定回购本公司的股票;②通过了董事会拟订的亏损弥补方案。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乙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的决议、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1)董事乙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①公司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上市公司股东作出决议。
②解聘董事乙分公司经理一职,并由股东丁兼任该分公司经理的决议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外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
③由董事长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董事会拟订的亏损弥补方案”的议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了董事会拟订的亏损弥补方案应以普通决议通过。

单项选择题

某省A矿系私营企业,该矿仅有一个与地面出口直接相连的通道,没有按规定设置行人通道,没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因该矿主井筒中盲竖井井壁变形,后经承包人李某、生产矿长王某、主井生产矿长胡某共同协商,并经法人代表人赵某同意,进行简单维修后,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安排工人进行生产。2007年3月14日4时许,因罐体卡在井壁上,负责维修的牛某违章作业,当日8时30分许,导致井下发生火灾,致该矿井下作业的19名工人中9人死亡。同时由于该矿及相邻的其他铁矿长期越界开采,导致井下巷道贯通,风流紊乱,烟气蔓延,且各矿均没有设置井下作业人员逃生的安全通道,没有基本的安全保障措施,直接导致事故的升级和扩大,造成相邻的多个矿井共70名矿工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中关于回避的规定,下面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和胡某系夫妻,则两人不得担任同一机关某部门的正副职

B.孙某系某法院院长,其女儿孙小某不能是孙某的直接下属,但可以担任法院人事部门的非领导职务

C.赵某系马某的外孙,非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不适用公务员法关于回避的规定

D.魏某和其表哥同为某县公安局预审科科员,两人平级,没有直接领导关系,因此没有违反公务员回避的规定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