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2002年10月,王敏向A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赵洋归还欠款1万元。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赵洋在10日内一次性向王敏归还欠款8000元。王敏向法院申请撒诉,法院裁定准许。本案从法律上产生的后果是什么( )
A.本案诉讼费用由王敏承担
B.若赵洋不履行和解协议,王敏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C.本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消灭
D.在任何情况下,王敏都不可以再次以相同请求向法院起诉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考点] 撒诉的相关法律效力 撒诉是消灭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行为,故C正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34条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亡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故A正确。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故B不应当选。《民诉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D不正确。本题选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