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某是一名高中地理老师,为了加深学生对各国疆域的印象,在课上,他指着世界地图说:“一国的法律只在本国域内有效力,在域外就完全不灵了。”
请结合法理学关于法律的空间效力的知识和原理,对任某的上述观点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任某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他只注意到了法律的域内效力,而忽略了法律的域外效力。一般说来,在一个主权国家,法律适用于主权管辖范围内的全部领域,它包括领陆、领海、领空和底土,以及驻外使馆、停泊在外船舶及航空器。法律的空间效力因制定主体、适用范围等情况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有两种情况,包括法律的域内效力和法律的域外效力。
(1)法律的域内效力。这是指法律在国家主权所及的范围内有效力,包括陆地、水域及其底土和上空,还包括驻外使领馆和在领域外的本国交通工具.如本国船舶、飞机等。由于制定法律的机关不同,具体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有所区别的。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一般说来,凡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在全国有效,凡是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只能在制定机关所管辖的范围内生效。
(2)法律的域外效力。法律的域外效力是指法律的效力及于制定的机关所管理的领域之外。有的法律不仅在国内生效,而且根据国家主权原则还往往规定适用于国外发生的特定事件和行为。例如,我国《刑法》从维护国家统一和国家主权原则出发,规定凡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我国法院都可以行使管辖权。通常,一国法律对他国具有域外法律效力的同时,也要接受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