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案例分析题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

关于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所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的指引作用

B.法的评价作用

C.法的预测作用

D.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法的作用(规范作用)
[详解] 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指向的是行为人自己。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指向的是他人。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指向的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其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题中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是自己根据法律规定作出选择,指向的是自己的行为,故选A。
[陷阱] 法的作用是相互交织的,往往同一个行为包含着多种作用,可能既体现指引作用,也体现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或强制作用。同时,其中一个作用的体现,也离不开其他作用。本题也是如此,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有指引的因素,也包含有评价、预测的因素,几个作用之间不是绝然分离的。但是,从出题者的用意来看,主要是为了考查拒绝“酒驾”所体现的最主要的作用,需要做最狭义的理解,综合比较,A是最优选择。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