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市地板厂2010年9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某木材厂购入原木2000立方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验收后由甲运输公司将这批原木运回地板厂,支付运输费用1000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
(2)外购生产用油漆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00元,增值税金额为2550元,将其中的10%用于本企业的办公楼的建设。
(3)通过某些渠道,企业购入一批低价的生产用粘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为1700元,将其中的20%赠送给购买本企业实木地板的客户。
(4)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外购的原木毁损,原木的账面成本是23860元(含运费1860元)。
(5)本月销售自产的实木地板不含收入450000元。
生产用粘胶适用的成本利润率为10%,实木地板适用的消费税税率是5%。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该企业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答案
参考答案:转出的进项税额=(23860-1860)×13%+1860/(1-7%)×7%=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