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87~90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10万元的空调并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将该汇票作为向个体户丙购买电脑的预付款先行支付。丙收到该张汇票后,将其赠与丁。丁于2003年5月1日持票向银行请求付款,该银行拒绝付款。丁考虑到乙公司效益较好,遂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丁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 )。

A.可以不按照某银行、丙、乙公司和甲公司的先后顺序行使追索权

B.必须按照某银行、丙、乙公司和甲公司的先后顺序行使追索权

C.在对乙公司进行追索的同时,对丙、某银行和甲公司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D.在对乙公司进行追索后,对丙、某银行和甲公司就不能行使追索权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追索权行使。《票据法》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正确答案是AC.

单项选择题 A3/A4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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