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草签了一份电冰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电冰箱100台,每台单价3000元,总货款为30万元。为了保证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预付款10万元。如果甲公司退货,违约金比例为总货款的30%,如果电冰箱价格上涨,乙公司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如果双方约定甲公司将一辆汽车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并进行了登记,此项担保属于( )。
A.保证
B.留置
C.抵押
D.质押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六)交通运输工具。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