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宏达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答案及解析] 宏达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的不合法之处包括:①股东的出资时间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宏达公司的章程中规定公司成立之后3年内股东缴足出资即可,不符合法律规定。②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提议权的规定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均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而在宏达公司的章程中却规定代表1/9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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